第7章 怪罪與原諒:怪罪並不是「髒話」
我們身不由己地賠上自己的自我實現,
去滿足父母無意識的需求……
(我們需要)體驗父母不能滿足我們原始需求時的反抗和哀悼。
—艾麗絲.米勒
每個人與生俱來就有健康的怪罪感,「怪罪」是對於不公狀況的本能憤怒反應
,它是天生的自我保護衝動,也是一種反射反應,目的在於向傷害我們的人究
責,也拒絕揹黑鍋。
怪罪就像性的感覺那樣,可以被健康或不健康的表達,安全而無虐待性地宣洩
怪罪,對於復原是很重要的,健康的怪罪可以讓我們將童年磨難所累積的怨恨
釋放而出,把我們從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悲憤中解救出來。
許多倖存者會發現,怪罪是自己最難接受的情緒,並且把它視為最大的憤怒之
罪。社會中普遍不准孩子怪罪父母,即使失能父母無情地傷害他們的孩子。
.....
怪罪的本能很難恢復,是因為這些訊息在我們一感到怪罪的時候,就會在內在
發作,這會使我們感到很害怕、羞恥或罪惡,於是立刻壓抑怪罪,或是把它轉
向對內,為了自己想怪罪而怪罪自己!我們需要拋棄這些關於健康怪罪的訊息
,否則對於自己童年之失落的否認會一直完好如初,而且我們會一直為了父母
的罪過而怪自己。如果能把怪罪還給在我們還太小且無法防衛及拒絕時,就把
怪罪倒在我們頭上的人,我們可以大幅增進自己的復原情況。
習得的無助和毒性羞恥
.....
失能家庭的小孩很早就學到了根據自己的本心本意而行動是非常危險的,可能
因為「習得的無助」而成為辛苦的成人。在倖存者身上看到的習得的無助情形
,是他們一直卡在無力感中,而那無力感是他們童年時的唯一選擇。雖然他們
在家庭中真的很無助,卻沒發現自己現在已經可以自由地打造自己的命運。如
果成年小孩從不追求復原之路,就可能永遠沒學到如何主宰自己的人生,可能
永遠都不知道父母已經不再對他們有任何真正的權力或控制了。
當「怪罪」和「習得的無助」長期綁在一起,怪罪就會失去其功能。許多
倖存者拿過去的不公,來認為自己永遠臣服於現在的折磨之中是正常的。雖然
他們真的受到父母所害,卻讓過去的無助把自己塑造成永遠的「受害者」或「
殉道者情結」。他們不是用健康的方式去怪罪,來使復原工作更有力量,而是
永遠怪罪過去、放棄一切新的嘗試、擅長找藉口,並且堅信「人生在跟他們作
對」。
這種情況發生時,怪罪就會變得具有毒性。「毒性怪罪」不同於健康的怪罪,
它是一種根深蒂固的立場,與其說是感覺,更像是一種選擇和態度;毒性怪罪
是一種靜態的凍結狀態,會將一個人與完整情緒體驗的流動及動態豐富性隔離
開來。
毒性怪罪使怪罪看起來很醜陋,並且經常讓人們以全有全無的方式拒絕自己的
怪罪....許多人在童年就被抹煞了主動權,以至於不容易取回權力感,而在復
原階段的早期,長期覺得自己是受害者的情況並不罕見。
有時候,倖存者光是想到要主動做自我擁護(self-championing)的活動,就會引
發了感覺被淹沒且無能為力的情緒重現。事實上,自覺渺小、無力感、無助感
的強烈情緒重現,可能在復原的任何階段發生。對於真的遭受多年嚴重傷害的
倖存者來說,還能怎麼樣呢?
然而,怪罪遲早必須從「被正當化的無力感」,蛻變成「正當的自我保護性憤
慨」,這憤慨會使我們感覺有力量,其聲音可能聽起來像這樣:
我徹底拒絕讓童年創傷繼續阻止我擁護及保護自己,不會讓父母的
虐待把我嚇到不去做那些對自己好的事。我需要及想要的一切,不
會一直匱乏。無論我感到多麼懼怕,偶爾仍會「即使害怕也去做」
;我將為自己發聲和表態,並且追求我與生俱來的擁有人生中美好
事物的權利。
......................
怪罪是健康的自我保護
.....
無論童年時是否受到創傷,偶爾有怪罪別人的感覺,是正常、健康且必要的,
就像大部分的動物,所有的人類天生就有自我保護的本能,會自動用怪罪性的
憤怒去回應傷害,那些大叫「退後!」或「停!小偷!」的受害者,就是本能
地在表達怪罪。
怪罪是「認出侵略並拒絕侵犯」這個重要生存技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
一個有太多人對無力者虎視眈眈的世界,我們有時需要怪罪來認出危害並保護
自己不成為受害者。
隨著倖存者在復原「怪罪過去的不公遭遇」的能力時,經常會同時改善認出當
下不公狀況的能力。
要學會挑戰並停止虐待,第一步是要認出虐待,而怪罪和憤怒的感覺,經常是
有不公狀況發生的線索,是心理機制中對於虐待最本能的警告訊號。
怪罪的情緒也是挑戰和終止虐待的強大工具。健康地表達怪罪,能創造對於勇
氣和力量的真實內在體驗,把倖存者從癱瘓性的恐懼和無助,立刻轉移到充滿
力量和安全的感覺。
練習怪罪虐待行為,能夠給予內在小孩所期盼的東西,也就是在危險時刻可以
用憤怒來保護自己。這會喚醒內在小孩去接受「自己現在住在成人的身體裡」
的事實,而且他現在更大、更強壯,更有能力擁護自己。
怪罪會鼓勵我們面對自己所害怕及必要的人生挑戰,幫助我們建立自我表達的
權利(見附錄B)(摘註:我的摘錄文9-9有附錄B),並且追究任何試圖否定
這些權利的人。怪罪允許我們對於不想要的要求或給予說「不」,它會打開我
們的眼睛,使我們看到自己仍像是無力的孩子那樣在忍耐現在的不公狀況,也
允許我們再度獲得那些未受傷的孩子天生的勇猛雄獅之心。 ......................
不復原與復原的說「不」
如果沒有這個「不」,我就無法抵抗其他人的要求和期望,而且甚
至是他人無心的話,也常讓我覺得那是要求。因為我無法說「不」
,於是他們的要求變成了我必須遵守的命令,就算是在還沒有人對
我提出之前。
—西奧多.魯賓
當別人企圖拿走幼兒的食物或玩具時,幼兒會生氣地說「不!」,這是怪罪早
期和本能的表現。小孩的「不」,說出了「要拿走他的財產的行為」是值得被
怪罪的,而且他也有權抵抗;「不」,是他設下限制和建立健康界線的方式。
如果沒有說「不」的反應,小孩就容易受剝削。對於性侵兒童者的研究顯示,
這些性侵者可以認出那些說「不」的權利被剝奪的小孩的肢體語言。諷刺的是
,許多兒童被徹底禁止對任何權威人士說「不」,卻被期待「對毒品說不」。
在《仁慈與自我仇恨》中,西奧多.魯賓強而有力地寫了能夠說「不」的健康
怪罪:
我必須有說「不」的權利,只有我能有意義地給自己這個權利…
我的「不」,是對自己的深深憐憫;我的這個「不」,代表了我所
能提取的某種力量,用來對付在我裡裡外外的,我認為對自己的福
祉不利的一切......「不」,是我對付自我仇恨的磚頭和堡壘;「
不」,是每當有不合理的要求出現時,我在對抗它們。
隨著小孩逐漸成長發展,他學會了用更世故的方式捍衛自己的權利和界線,而
「不公平」是小孩學會的頭幾句健康怪罪之一。大部分的兒童天生就有敏銳的
公平感,會本能地用「不公平」來抗議父母的不當對待,直到他們的健康怪罪
反應被懲罰到消失為止。
每當孩子說「不」或「不公平」時,許多失能父母會勃然大怒地攻擊孩子,因
此大部分的兒童很快就學到自己必須要接受,而且被暗示要「原諒」父母的一
切行為,無論那些行為多麼有虐待性。很多倖存者的「不」和「不公平」,在
人生很早期,甚至早到不記得自己曾被傷害到去壓抑對於父母不公行為的正常
怪罪反應之時,就從他們的詞彙中消失了。
.....
在童年早期被創傷到失去了怪罪能力的人,常常不能接受父母該被怪罪的任何
可能性,然而,在他們的內心深處,依然無意識地懷有那個關於兒時被惡待卻
未處理的怒火和怪罪煉獄。
當我們允許自己去感覺及表達怪罪,就能有效地減少否認,而怪罪通常會打開
我們的眼睛,看到自己明明沒有錯卻遭受嚴重傷害。我們不是天生就很差勁
或有缺陷,我們和每個小孩一樣值得愛與尊重。如果我們當時有得到愛與尊
重,現在就會很容易愛護及保護自己,不會一輩子都在忍耐其他權威人士對我
們的種種不公,我們不會只在自己開心、取悅他人或工作表現頂尖的時候,才
有能力喜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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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羞恥而無法怪罪
情緒受虐的兒童無可避免地苦於「解釋」施虐者的行為,結果在流
沙般的自我怪罪中掙扎求生。
—安德魯.維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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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們的父母盡力了,也不會改變我們因他們的無能而受到嚴重的傷害和削
弱的事實。這種諒解能夠神秘地化解我們因為無數次被不公平地懲罰或是痛苦
地想要離開,而帶有的正當憤怒嗎?「他們盡力了」這件事,確實是具有說服
力的情有可原情況,可能在後來會幫助我們對他們產生原諒感,但不會神奇地
中和掉那一池困在我們內心且未表達的怪罪岩漿。
要是在怪罪之前就先原諒,我們可能會永遠拖著整個童年傷痛與憤怒的重量。
在我學會安全地「淨化」怪罪之前,就像是累癱了的背包客,太過解離和天真
,而沒注意到有人在我的背包裡放了一顆大石頭。
要是我們還在否認父母如何嚴重地傷害了我們,就不可能原諒他們。未化解的
童年痛苦和怪罪,會使我們在接近他們時,情緒和生理上都不可能軟化或放鬆
;我們內心的孩子仍然害怕這個情況:如果父母再次試圖傷害我們,我們還是
不會責怪他們。於是,我們反射性地退縮到慣性的過度警戒,或是和父母相處
時會解離,而這些防衛行為使得我們不可能進入自己的內心去感覺對父母的真
心原諒,有時候也會使我們無法對父母感到一丁點真正的情感溫暖。
無論我們有多相信自己原諒了父母,要是不知道父母值得被怪罪,就無法化解
我們對他們的恐懼。如果我們想要在與父母相處時真的放鬆及充滿愛,就必須
允許自己怪罪他們的傷害性行為。
......................
把怪罪發怒出來
.....
讓我再次強調,大部分的倖存者並不需要直接怪罪父母。大多數的父母很難
接受對於其不良養育方式的批評,但即使如此,我們仍可能對他們有原諒感。
在父母不在場的情況,我們可以用喚起原諒感的方式來發洩怪罪。
我使用「把怪罪發怒出來」(Angering out the blame),來指稱安全無害的
怪罪表達。一般來說,把怪罪發怒出來,始於決定讓父母不當對待的那些舊回
憶進入覺知,隨著這些回憶浮現,我們想像自己正正在父母面前,責怪他們當
初那樣傷害我們,我們可以說出來,或是安靜地在自己私密的腦袋裡面說。
有許多方法可以讓倖存者飾演回到過去面質父母的情況,像是完形療法或心理
劇等。當我們想像自己怪罪他們並阻止他們的虐待時,就能安全且強力地釋放
過去的傷痛。許多案主說,在角色扮演中指責父母的不公行為以後,他們體驗
到極大的紓解。許多人同時又震驚又欣喜地聽到自己怒喊「不!」「不公平!
」
……
把怪罪發怒出來,通常會改善我們與父母在真實生活中的互動,因為我們已經
達成了一種自我保護感,與父母相處時就可以放下警戒,而他們在與我們相處
時也可以放鬆,因為我們不會再無意識地對他們發射敵意。有些人的運氣夠好
,可以發現父母在這幾年來已經進化了,不再是往昔那可怕的迫害者,在這種
情況下,關係最後有可能變得真正充滿愛。
然而,有些倖存者沒這麼幸運,無論他們做了多少的怪罪工作,在與懷有惡意
的父母相處時,都不能產生放鬆的氣氛,在這種情況下,直接甚至憤怒地對父
母後來的不當對待表達抗議,是適當的。如果這麼做都沒有用,停止與父母的
接觸,因為任何持續的虐待都會阻礙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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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blog宣言: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我支持台灣獨立(為何出現這段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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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本文照片皆取自Pexels網站)
關於本書之我的感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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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全名:
如果不能怪罪你,我要如何原諒你?:從哭泣、怪罪到原諒,真實療癒你的內在創傷
(讀冊網頁)
作者:彼得.沃克
出版社:柿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