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內連發兩篇文,這在我的部落格好像是第一次吧?!
除了當年要從無名小站搬家來這裡時,
一天連續搬好多篇文章過來之外。
廢話不多說,下面正文開始。
昨天晚上跟火星人去凱道聲援罷團,
回家後才知道,我們是那十萬分之二!
真心覺得好驕傲~~
雖然帶出門的帽子、雨衣、雨傘全用上了,
但還是全身幾乎被淋得濕透透。
帶去的「莫惹台灣」毛巾披在肩上,
到後來竟然濕到可以擰出水來~~
雖然晴天歐巴桑的威力不敵時雨時晴的詭譎天氣,
但我驕傲!
投同意罷免,不是因為仇恨。
恰恰相反,這是因為愛。
因為我愛這個小小多山的國家,
因為我不想要讓中國人來染指這個美好的小小國家,
所以我要下架這些賣國賊!
賣國賊必須下台。但我們的時間不多了。
台灣在他們的手裡就快被吃光抹淨了,
等他們任期到了再清垃圾就來不及了。
就在明天,請風雨無阻,去投同意罷免票!
(深深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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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blog宣言: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我支持台灣獨立(為何出現這段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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